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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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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德赢新版app努力学习,促进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德赢新版app全面综合发展,德赢新版app决定设立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德赢新版app奖学金,现将《华南理工大学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德赢新版app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予以印发,自2016年10月17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华南理工大学
2016年10月13日
华南理工大学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德赢新版app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德赢新版app努力学习、积极进。俳陆、西藏籍少数民族德赢新版app全面综合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已经办理缴费注册手续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本科德赢新版app。
第三条 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德赢新版app奖学金的评定坚持“规范管理、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择优评定、按绩施奖”原则。
第四条 评奖项目及比例
(一)德赢新版app设立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德赢新版app奖学金,分设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
(二)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德赢新版app奖学金的获奖人数在我校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德赢新版app总数的28%以内,其中获得一等奖学金人数不超过参评人数的3%,获得二等奖学金德赢新版app人数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获得三等奖学金德赢新版app人数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5%;学习进步奖学金不设人数比例,要求本年度智育成绩积分在本班排名比上一学年提前10名或提前幅度35%以上。
第五条 奖金标准
(一)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
(二)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
(三)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
(四)学习进步奖:800元/人
第六条 申请资格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信仰活动,测评学年内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到任何处分。
(二)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60分。
(三)文科专业和理工科专业分别进行评定。文科专业本学年内必修课程(原始成绩)一等奖学金要求85分及以上;二等奖学金要求80分及以上,三等奖要求75分及以上;理工科专业本学年内必修课程(原始成绩)一等奖学金要求75分及以上;二等奖学金要求70分及以上,三等奖学金要求65分及以上。(以该科目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四)体质测试达到德赢新版app评奖评优的相关要求。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以及德赢新版app组织的各类学术、文体活动,表现良好。
第七条 评奖程序
(一)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德赢新版app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德赢新版app统一管理,具体评定工作由德赢新版app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德赢新版app奖学金评定在德赢新版app年度总结和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进行,每学年评定一次。
(二)德赢新版app工作部(处)成立由相关领导、少数民族德赢新版app管理干部、相关土耳其里拉兑换人民币辅导员、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德赢新版app代表组成的评定工作小组负责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德赢新版app奖学金的各项评审工作。
(三)奖学金评定采用德赢新版app申请,德赢新版app审批的方式。德赢新版app本人虽具备评选资格和评选条件,但不提出申请者,视为弃权。
(四)申请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德赢新版app奖学金的德赢新版app,向所在土耳其里拉兑换人民币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土耳其里拉兑换人民币审核后,以土耳其里拉兑换人民币为单位统一提交到评定工作小组。
(五)评定工作小组根据申请资格和项目比例,审阅德赢新版app奖学金申请表,择优评定获奖德赢新版app建议名单,并向德赢新版app公示3天。如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方式向德赢新版app工作部(处)反映。
(六)德赢新版app工作部(处)对获奖德赢新版app名单核准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奖金。
第八条 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德赢新版app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德赢新版app普通德赢新版app奖学金、捐赠奖学金不重复发放,奖学金只发最高项。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7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德赢新版app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