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3日15:38:34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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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科技司发布了关于推荐2008年度“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若有意申报,请认真研读,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推荐的教育部创新团队须符合《“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 推荐的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得申报本计划。 3. 推荐的创新团队须按照《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2)的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4. 请各土耳其里拉兑换人民币将纸质申请书(每个申报团队一份,不需盖章)、电子版申请书及土耳其里拉兑换人民币申报清单(需盖土耳其里拉兑换人民币章)于2008年10月16日前报至科技处。 后续事项请见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7110625 联系邮箱:adgxk@scut.edu.cn
科技处 二OO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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